江科协〔2016〕11号
关于开展江油市第四届优秀科技论文
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各乡镇,市级各部门,各级科协、学会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科普法》、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调动和激发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全面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。根据《江油市优秀科技论文评选表彰办法》(江府办发[2006]95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江油市第四届优秀科技论文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参评的论文限于自然科学方面的论文。各类专著、手册和项目设计方案、技术说明、科普性文章及社科论文均不在评选之列。
二、评选年限
从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,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。
三、评选、推荐办法
参评论文全部由各级科协及各学(协)会、企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向所属会员征集并初评后向市科协推荐。各推荐单位在初评中要把握好论文的质量,把能代表本单位学术水平的论文推荐上来,并对评选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,以免影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。
参评论文由会员自己填写论文评审表(评审表附后),要求书写工整、字迹清楚,并如实按照顺序填写第一、二、三作者姓名。凡参加多个学会的会员,应按照自己主要专业报送,不要重报。各推荐单位在“推荐单位意见”栏中签署意见后,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荐到市科协,市科协将组织成立江油市第四届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委员会,分设理、工、农、医等专业组进行评选,采取不记名编号的办法进行评选。
四、论文要求
凡参评论文不打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(但在论文评审表中应如实反映),且在正文前附200—300字的论文摘要。论文和摘要各一式3份报送,请自留底稿。
五、报送时间
从发文之日起到2016年12月5日止。
请接通知后,认真作好论文征集、初评和推荐工作,若有问题,请及时与市科协办公室联系(电话:3252860),以保证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。
特此通知!
附件:江油市优秀科技论文评审表
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
2016年11月18日
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印发
附件:
江油市优秀科技论文评审表
论文题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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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刊物或会 议名称及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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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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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 单位 意见 |
盖章 年 月 日 | |||||
评审 委员 会意 见 |
盖章 年 月 日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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